政策法規
近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5年,將呼和浩特市建設成為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氫能產業基地,初步建成面向京津地區的氫能供應基地,使氫能產業成為帶動經濟發展的新動能,為建設“北方氫城”奠定堅實基礎。
具體來說,到2023年,一批氫能重點項目順利實施,全市制氫、儲運、加氫產業鏈形成規模,液氫制備能力達到30噸/日,建成加氫站5座以上,加氫能力超過3000kg/日,氫能產業鏈產值達到50億元。全市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重卡車等推廣應用規模達到150輛以上,燃料電池實現在大型應急電源、通信基站、分布式熱電聯供等領域的試點示范。建成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和行業合作交流平臺,打造具有國際水平的氫能技術研發、示范和孵化基地,制氫技術研究能力、高效安全儲氫研究能力、燃料電池技術研究能力、多應用場景示范應用研究能力、核心零部件研究能力達到一流水平。
到2025年,液氫制備能力達到60噸/日,建成加氫站10座以上,加氫能力超過6000kg/日,形成覆蓋氫能裝備、燃料電池電堆及核心零部件、整車制造及應用的完整產業鏈,氫能產業鏈年產值達到150億元。全市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重卡車等推廣應用規模達到500輛以上,在主城區及和林格爾新區建設氫能小鎮等應用示范項目。掌握高效低成本制氫、儲運、加氫、燃料電池生產等關鍵技術,形成涵蓋產業全鏈條的技術研發、檢驗檢測體系。
該意見公示日期為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9日。
原文如下: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稿)
氫能作為一種高效清潔能源,已經成為未來最具發展潛力的能源之一,氫能產業已經成為能源變革發展的先導產業。為扎實推進我市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努力打造全國氫能產業發展示范基地,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財建〔2020〕394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重大意義
(一)發展氫能產業是堅持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的迫切要求。呼和浩特作為自治區首府,是全區“兩個屏障”的重要窗口。氫能綠色清潔、無毒無害,并具有來源多、用途廣、能量密度大等顯著優勢,推廣使用氫能源進而推進氫能產業發展,可有效減少碳排放,從根本上改善首府生態環境質量,完全符合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要求。
(二)發展氫能產業是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的重要途徑。近年來,我市產業轉型升級不斷邁出新步伐,但產業發展“四多四少”狀況仍未根本改變。氫能源與燃料電池產業鏈條長、上下游環節多、技術含量高、市場規模大。而我市工業制氫資源較為富集,具有發展氫能產業的良好基礎;風光水發電裝機容量已達到300萬千瓦,實施可再生能源制氫具有明顯優勢和廣闊前景;呼和浩特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已引進一批磷酸鐵鋰電池及整車制造項目,為延伸發展氫能裝備制造產業奠定了良好基礎;我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科技創新資源集中,為氫能及燃料電池產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科技創新資源保障。只要我們充分發揮優勢,完全可以打造從制氫、儲氫、運氫、用氫到氫燃料電池及關鍵設備制造、整車制造的完整產業鏈,形成較大產業規模,有力帶動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
(三)發展氫能產業是深化區域經濟協作,暢通區域經濟循環的重要領域。在中俄蒙經濟走廊、環渤海經濟圈、呼包鄂榆城市群中,能源領域均為重要合作領域。當前,氫能產業正在進入大規模市場化的臨界點,全國各地都在提前謀劃和布局。各地之間在市場推廣、科技創新、產業協同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日趨活躍。在深化區域合作中加快我市氫能產業發展,有利于全面提高我市對內對外開放水平,更好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際國內雙循環新格局,不斷增強開放新動力。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搶抓氫能產業進入大規模市場化臨界點的歷史性機遇,超前布局氫能產業,合理謀劃發展路徑,打造全國領先的氫能產業應用示范基地,推動氫能產業向規模化、集群化、高端化發展,率先將呼和浩特建成內蒙古自治區氫能城市和氫能全產業鏈發展的“北方氫城”。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將我市建設成為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氫能產業基地,初步建成面向京津地區的氫能供應基地,使氫能產業成為帶動經濟發展的新動能,為建設“北方氫城”奠定堅實基礎。
——產業規模顯著提升。到2023年,一批氫能重點項目順利實施,全市制氫、儲運、加氫產業鏈形成規模,液氫制備能力達到30噸/日,建成加氫站5座以上,加氫能力超過3000kg/日,氫能產業鏈產值達到50億元。到2025年,液氫制備能力達到60噸/日,建成加氫站10座以上,加氫能力超過6000kg/日,形成覆蓋氫能裝備、燃料電池電堆及核心零部件、整車制造及應用的完整產業鏈,氫能產業鏈年產值達到150億元。
——核心技術不斷進步。到2023年,建成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和行業合作交流平臺,打造具有國際水平的氫能技術研發、示范和孵化基地,制氫技術研究能力、高效安全儲氫研究能力、燃料電池技術研究能力、多應用場景示范應用研究能力、核心零部件研究能力達到一流水平。到2025年,掌握高效低成本制氫、儲運、加氫、燃料電池生產等關鍵技術,形成涵蓋產業全鏈條的技術研發、檢驗檢測體系。
——應用領域持續擴大。到2023年,全市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重卡車等推廣應用規模達到150輛以上,燃料電池實現在大型應急電源、通信基站、分布式熱電聯供等領域的試點示范。到2025年,全市燃料電池公交車、物流車、重卡車等推廣應用規模達到500輛以上,在主城區及和林格爾新區建設氫能小鎮等應用示范項目。
三、重點任務
(一)立足資源優勢,夯實氫能產業發展基礎。
1.發揮工業副產氫資源優勢。依托久泰新材料、旭陽中燃等大型化工企業,發展焦爐煤氣、工業尾氣等高效低成本制氫,加快推動空氣化工久泰高效氫能綜合利用示范項目落地實施,不斷優化技術水平和設備工藝,提升產品競爭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發展風光電清潔制氫。立足我市風能、光能富集的資源優勢,充分利用武川縣等旗縣現有規模化清潔能源生產基地,建設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項目。實施一批風光電制氫、風光儲互補制氫重點項目,形成清潔化、低成本氫能制備產業優勢。(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提升氫能儲運能力。依托上海交通大學內蒙古研究院、航天科工六院等科研院所,加快研發應用高壓車載儲氫系統、大容量高壓氣態和低溫液態氫的儲運技術、液態有機物儲氫技術、用于高壓氫氣領域的特種鋼材等儲運設備。支持我市相關裝備制造企業開展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保障一批氫能儲運設備穩定生產。(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圍繞動能轉換,壯大氫能裝備發展規模。
4.發展燃料電池制造產業。依托現有新能源汽車產業基礎,培育和引進一批氫能燃料電池電堆、燃料電池膜電極組件、加氫裝備、車載儲氫瓶、供氫系統生產企業。鼓勵現有企業“以商招商”或延伸產業鏈,發展燃料電池及其關鍵部件產業,不斷壯大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市區域經濟合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5.打造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集群。依托呼和浩特新能源汽車產業園,大力引進和發展燃料電池汽車零部件、傳動系統、整車制造等產業,以優惠的政策、優質的營商環境、完善的基礎設施推動重點項目落地,引導關鍵零部件產業集聚,打造北方重要的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集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區域經濟合作局,土左旗人民政府)
(三)堅持綠色發展,擴展燃料電池汽車應用范圍。
6.完善加氫基礎設施建設。強化頂層設計,注重規劃布局,鼓勵引導有實力的企業合理實施加氫基礎設施建設,實行專業化投資、建設、運營。發揮聯合建站集約優勢,支持利用城市現有場地和設施,探索油、氣、氫、電綜合供能服務站建設,完善建設管理制度和財政補貼政策,逐步建成氫、油、氣、電多種形式的綜合能源站點網絡。(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中燃資源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
7.加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利用商用車、物流車、短途接駁車、環衛車、公交車開展燃料電池車示范應用,制定落實相應獎補措施及路權便利,由點到面實現燃料電池汽車廣泛應用。在每年新能源公交車、環衛車等采購計劃中逐步增加燃料電池汽車采購比例,擴大示范運營規模,提高社會接納程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交管支隊)
8.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氫能應用示范。支持久泰新材料、旭陽中燃等重點企業及各工業園區,以“就近制取、就近使用”為原則,提升氫能源應用比例,以職工通勤車、物流車和載重貨車為切入點,大力推進燃料電池汽車應用示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局,托克托縣人民政府)
(四)瞄準技術前沿,提升創新驅動發展能力。
9.攻克產業鏈關鍵。引進培育先進及持續領先型多應用場景化、專業化、國際化氫能及燃料電池和研究機構,匯聚氫能高端人才,打造制氫、儲氫、運氫、用氫全產業鏈技術研發、示范和孵化基地,形成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氫能與燃料電池人才高地、技術高地、示范高地、創新高地和科技成果轉化高地。(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依托承載主體,促進產業鏈上下游集約集聚。
10.以“一園三區”為重點,引導氫能產業在空間布局上趨于集中,功能上趨向集聚,定位上互補發展,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一園”即呼和浩特新能源汽車產業園,打造以氫能源全產業鏈協同創新、燃料電池研發生產、燃料電池汽車核心部件及整車制造為代表的“三位一體”綜合性產業核心區。“三區”即武川縣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區、托—清工業副產制氫示范區、城區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區,與核心區一同構成呼和浩特市氫能產業發展綜合產業鏈。(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土左旗、托克托縣、清水河縣、武川縣人民政府)
四、扶持政策
嚴格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財建〔2020〕394號),并在此基礎上采取以下扶持政策。
(一)強化氫氣儲運扶持。自2020年起至2023年,按照年度累計氫氣實際承運量,給予專業從事氫氣運輸的企業1.5元/千克、每年最高150萬元運營補貼。(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支持燃料電池及關鍵零部件制造。對企業實施燃料電池及核心零部件制造,制氫、儲氫、運氫、加氫、摻氫設備制造,燃料電池汽車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制造等領域的項目,經認定屬填補我市氫能裝備制造產業鏈關鍵環節空白或延伸、強化產業鏈的,除參照《內蒙古和林格爾新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呼政發〔2020〕24號)給予支持外,再按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補貼。對于技術先進、產業帶動能力強的重大項目,以“一事一議”確定扶持措施。對企業制造的首臺(套)氫能產品,經認定后,給予生產企業最高300萬元補貼。(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三)鼓勵氫能多領域應用示范。在本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燃料電池汽車新車,按照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給予市級配套補貼,累計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高車輛購置價格的60%。(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
(四)鼓勵氫能服務平臺及機構落戶。支持引進培育氫能綜合型及功能型總部、公共服務平臺、行業機構等,對特別重大的氫能總部、檢測認證中心、專業中介機構等落戶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支持。(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區域經濟合作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五)強化重點企業孵化培育。對氫能領域首次被評為“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企業,且被認定為呼和浩特市總部企業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氫能領域首次獲得國家、自治區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0、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六)支持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對于新獲批建設的氫能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獎勵;對符合條件的自治區級、市級氫能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研究開發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創新載體,在現有政策基礎上分別再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資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七)支持企業取得核心技術突破。鼓勵企業圍繞氫能領域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創新產品研制,以及承擔氫能產業國家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支持企業積極吸納知識產權成果并推動產業化,落實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項目補貼和貸款貼息。對主導制(修)訂氫能行業相關國際、國家、行業技術標準的企業和機構,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和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由發改、工信、科技、財政、商務、住建、自然資源、區域合作、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的氫能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規劃布局、項目審批、財政支持、技術創新、生產應用、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保障、安全環保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規劃引領。加強頂層設計和規劃引領,制定《呼和浩特市氫能產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呼和浩特市加氫站建設規劃》、《呼和浩特市加氫站管理暫行辦法》等,引導產業科學合理發展,優化產業布局。
(三)交流協作。制定氫能產業鏈企業招商指導目錄,開展精準招商、“以商招商”,促進重點項目落地開工投產。組織氫能發展會議、高峰論壇等活動,助力招商引資與產業協作。
(四)要素保障。對列入規劃的加氫站,按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優先安排項目建設用地。爭取將加氫站列入自治區戰略新興特色優勢產業目錄,享受大數據、新能源產業優惠電價。加強銀企對接合作,加大對氫能項目信貸支持,鼓勵各類資本設立氫能產業基金及創新創業基金,吸引和撬動社會資金積極參與,提升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潛力。
(五)引進人才。鼓勵支持企業引進氫能產業人才,吸引高層次的海內外氫能及燃料電池汽車領域高新技術專業人才隊伍,營造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支持高等院校與企業、科研院所加強合作,聯合培養一批掌握前沿技術的科技人才,逐步形成多層次、多渠道的人才引進和培養體系
(六)責任落實。各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按照本意見要求及相關任務分工,加強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本部門氫能產業推廣應用任務、分年度目標及相關政策措施等。
六、本實施意見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鏈接:http://www.huhhot.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x/202011/t20201106_777887.html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