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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佛山南海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布了《關于佛山市南海區氫能源車輛運行補貼擬發放情況的公示》(以下簡稱“《公示》”)。

《公示》指出,根據《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南海區促進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扶持辦法(修訂)>的通知》(南府辦[2020]3號)和《佛山市南海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佛山市南海區氫能源汽車運行補貼標準>的通知》(南發改產業[2019]9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發改局開展了南海區氫能源汽車運行補貼資金的申報工作。經佛山市南海區發展和改革局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聘請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核查等程序,本次遞交申請的企業符合氫能源汽車運行補貼的相關政策,補貼資金擬發放情況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