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資訊
3月25日,泰山石油發布公告,宣布中國石化山東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山石油”)與國家電投集團海南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新能源”)簽訂項目開發建設合作協議。
協議指出,雙方各自發揮自身優勢,以合作共贏、資源換市場為基本原則,在本協議約定的其它重要原則條件下,相互提供優質資源進行合作。根據協議,雙方合作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依托各自豐富的管理、技術、項目資源和品牌優勢,開展具體合作。
2、成品油、易捷服務項目。
3、進學校、醫院、康養等易捷商品推廣。
4、合資建設新能源補給站。雙方本著交融互促、合作共贏的原則,攜手打造集加油、加氣、加氫、光伏發電、儲能、充換電、汽服、海南綠色農產品直供等為一體的新能源綜合補給站。
5、氫能資源共享合作項目。
(1)雙方依托泰安市旅游資源及煤炭化工基地等區域資源稟賦優勢,在制氫領域拓展新能源制氫、天然氣制氫、煤制氫、甲醇制氫、工業排放氣制氫等多種制氫技術及應用;
(2)在用氫領域,努力拓展旅游城市大巴氫燃料電池應用,現有加油站的儲氫加氫改造,新建綜合加氫能源站等氫能技術市場化推廣應用;
(3)雙方根據合作項目按需成立合資公司申辦資質,共同發展光伏項目、組織施工建設,同時就閑置資產盤活、客戶資源共享、車輛綜合服務、成品油互利合作等方面進行探索合作。
6、其他方面。雙方合作的范圍包含但不限于協議內容,可根據雙方其他優勢項目資源開展更廣泛的合作。
公告顯示,本次合作建立信息共享的合作機制,包括共享項目開發及投建信息、項目及市場政策變動,技術的交流與互動等。合作模式靈活多樣,可促進雙方發揮各自資源優勢,包括政府、合作伙伴、項目開發團隊、融資服務等方面的優勢,共同開發項目,并根據具體情況展開相關合作。
泰山石油認為,本《項目開發建設合作協議》的簽署符合公司長遠發展戰略,對公司 2022 年度及以后的未來期間經營業績的影響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國家電投集團海南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是中央直屬的國有特大型骨干企業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主營核電、火電、水電、風電、光伏等全部發電類型電源開發、建設和運營,負有跨區域發展的責任和義務。
中國石化山東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成品油批發零售;車用天然氣加氣業務以及非油品業務。非油品業務主要是依托公司主業為消費者提供系列化、便利化服務,主要是在公司所屬加油站經營便利店、汽車保養、站內戶外廣告等商業服務業務。
大動作打造新能源綜合服務體,泰山石油持續布局氫能產業,2021年12月23日,泰山石油連發4個公告,分別宣布與山東寧陽經濟開發區園區發展有限公司、華能泰山電力有限公司、新泰市統籌城鄉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山東東原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合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加油加氣加氫站建設;共建生態新能源補給站;打造油氣氫電服綜合加能站;氫能應用示范基地等。